本网讯(通讯员 赵南松) 为深入贯彻实施无偿献血有关规定,确保全县临床用血需求和血液安全。近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全县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献血法规定的职责,突出抓好无偿献血宣传、组织、协调、管理等工作,推进无偿献血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一要提高认识,扎实开展无偿献血宣传组织工作。无偿献血事关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息息相关,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事业,也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各级各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开展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颁布20周年宣传活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积极协助县献血办和县中心血库做好无偿献血动员、招募、组织协调和预约安排工作。
二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健康适龄公民参与献血。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和动员,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积极组织和动员本地、本单位的健康适龄公民参加无偿献血,严格按照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无偿献血指导性计划表要求,采取计划和志愿相结合、单位集体组织和街头个人自愿相结合等方式,按质按量做好献血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的用血质量和安全。
三要严格考核,积极履行无偿献血工作职责。根据《安徽省文明城市创建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文件要求,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结合我县临床用血需求,为保证全县临床用血需要,决定将无偿献血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各级各类单位申报评选文明单位的前置条件,并纳入年度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单位未完成年度献血计划的由县献血办责令限期完成,期限内未完成的,由县献血办领导小组给予通报批评,当年不得评为精神文明单位。
四要注重监管,确保献血用血安全。县献血办要做好全县无偿献血日常管理、抓好单位团体无偿献血招募工作;县中心血库要加强内部质量管理,严格依法执业,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采供血过程和血液产品质量安全;医疗机构要依法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合理利用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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