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公益诉讼监督推动福寿螺防治
本网讯 10月21日,小市镇田间沟渠上,一场紧张有序的灭螺攻坚行动正在开展。在县检察院公益诉讼监督推动下,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小市镇工作人员一同深入田间地头,开展螺情排查、环境清整与集中消杀,全力消除福寿螺隐患,守护农田生产安全与乡村生态环境。
福寿螺属于恶性外来入侵物种,繁殖能力强,可取食水稻秧苗等农作物,对农业生产构成威胁,同时存在一定公共卫生风险。此前,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干警在常态化下乡巡查履职中发现线索:县域内多个乡镇农田、水系中外来入侵物种福寿螺泛滥,啃食秧苗、破坏农田生态,损害农户利益和公共利益。“前期,我院在履职中发现我县有外来物种福寿螺入侵现象。县检察院立足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全县河道沟渠农田的福寿螺分布情况开展全面摸排调研,查清基本点位,针对防治短板,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丁畅介绍说。
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县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第一时间向县农业农村局、属地乡镇通报福寿螺隐患,厘清行业监管、属地治理责任,督促各方启动专项整治。
本次专项行动以清理福寿螺孳生环境为重点,工作人员对沟渠岸线、滩涂低洼区域逐段排查,清理杂草、淤泥,铲除堤岸、杂草上附着的福寿螺卵块,破坏其繁殖栖息条件,减少种群扩散。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对照前期摸排的问题点位全程跟进,实地核查清理成效。“下一步,县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督促建立长效防治机制,切实守护公共利益。”丁畅表示。(全媒体记者 代思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