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考验期内失信拒执
我县一社区矫正对象被依法司法拘留
本网讯 近日,我县一名处于缓刑考验期的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某,因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且存在逃避、抗拒执行行为,被县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县司法局联动法院迅速处置,彰显了对矫正期间违法失信行为“零容忍”的坚定立场。
李某某此前因犯诈骗罪被判处缓刑,并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8万余元。然而,其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不仅未积极履行财产刑义务,更在司法局多次教育督促、法院组织调解后,仍以各种借口拖延、推诿,严重损害了司法裁判的严肃性和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县司法局在监管中发现其失信拒执情况后,立即启动联动机制,向法院通报并协同开展警示约谈与督促履行工作,严正告知其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但李某某置若罔闻。1月14日,县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强制传唤,李某某仍企图逃避,最终被控制并依法司法拘留。
该案是我县深化“矫执联动”、严厉打击抗拒执行行为的典型案例。下一步,县司法局将持续强化与审判、执行机关的协作,对社区矫正期间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依规处置,绝不姑息,全力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通讯员 凌亚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