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全面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本网讯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决维护法制统一与政令畅通,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县以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为抓手,系统开展“清旧废空、修错补漏、去重提质”清理行动,靶向整治文件时效滞后、条款冲突、内容冗余等突出问题,为全县制度体系建设提质增效、减负赋能。
全面摸排起底,实现“应清尽清、全域覆盖”。本次清理工作于5月13日全面启动,严格遵循“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对2025年12月31日前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方位、拉网式“大起底”梳理。通过台账比对、部门自查、集中审核相结合的方式,逐条核实文件依据、适用情形和实施现状,全面摸清文件底数,确保清理范围无死角、梳理排查无遗漏。
从严审核把关,做到“精准分类、清准清实”。坚守“有错必纠、应清尽清”工作底线,紧扣文件合法性、时效性、适用性、公平性,重点审查文件内容是否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超出有效期限、是否适配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是否存在不当增减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等问题。结合上位政策调整和县域发展实际,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对存量规范性文件精准分类处置:对调整对象消失、适用依据废止、不再适应发展需求的文件,依法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对部分条款滞后、亟需优化完善的文件,列入修订清单、限时整改;对合法合规、契合现行政策、适配发展大局的文件,予以保留并持续有效实施。
固化清理成果,做实“常态长效、后半篇文章”。经清理,宣布54件继续有效、2件予以修改、13件列入修订计划、10件宣布失效和废止。根据清理结果,宣布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清理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需修改的文件按程序修订完善后遵照执行;对继续有效、待修订文件实行动态化、常态化管理,根据政策变动和工作需要依法适时调整,持续规范制度体系,巩固清理成效。
下一步,县司法局将以此次集中清理为契机,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常态化清理、动态评估、前置审查全链条工作机制,严把制度合法合规关口,持续优化制度供给,切实维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通讯员 丁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