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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头鹰误入村民家中 警民携手救助

时间:2026-05-19 10:24:57   稿件来源: 怀宁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邓修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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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5月15日,县公安局江镇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求助,称有一只不明鸟类飞到了他家中,迟迟不肯飞走,希望警察前往处置。

  接警后,民辅警迅速赶到了群众家中,发现一只不明鸟类停留在防盗窗上,疑似无法正常飞行。民辅警经过现场辨认,确认该鸟类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为避免猫头鹰受到惊扰,民辅警轻声疏散了周边围观人员,并佩戴好防护手套缓慢靠近,将这只猫头鹰平稳抓住,放入到了透气避光的纸箱中。随后,民辅警将其带到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和安置。

  警方提醒,野生动物受国家法律严格保护,私自捕捉、饲养、伤害野生动物均属违法行为。广大居民若在家中、户外发现受伤、迷途、受困的野生动物,切勿擅自驱赶、捕捉或私自饲养,应及时联系公安、林业部门,由专业人员进行科学救助,共同守护野生动物安全,维护生态平衡。(全媒体记者 冯升 通讯员 谢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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