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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档案馆关于征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档案资料的公告

时间:2024-08-08 16:16:51   稿件来源: 怀宁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邓修祥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更好地见证怀宁经济社会发展历史,记录好、保存好怀宁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辉煌成就,丰富馆藏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档案征集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各个历史时期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反映怀宁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与发展的各类档案资料及相关线索。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怀宁各级革命组织、地方政权形成的档案资料,包括文件、电报、图书、报刊、图表、臂章、徽标、标语、传单、照片等。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怀宁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各领域发展变化的文字、照片、音视频、实物等资料。

  (三)怀宁籍重要党史人物、革命烈士、老红军、老战士在革命斗争中及后来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中形成的笔记、书信、日记、回忆录、证件、战斗用具、纪念品、照片、音视频等。

  (四)党和国家领导人在怀宁视察、考察、调研的讲话、照片、音视频和涉及怀宁的题词、批示、文集等。

  (五)怀宁籍或在怀宁工作、生活的享有较高声望的教授、专家、学者和全国劳模、三八红旗手以及全国人大代表、党代表的手稿、信函、作品、奖品、回忆录、口述资料、照片、音视频等。

  (六)各历史时期怀宁工业、农业、商业等具有行业特色和地方特色的相关资料,如老字号、老工厂、知名企业发展有关的厂史、厂牌、照片、证书、商标、产品样本等。

  (七)反映新中国成立后怀宁各历史时期重大项目、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大历史节点和事件的文字、照片、音视频等资料。如反映党政机构改革、土地改革、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恢复高考、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抢险救灾、城市建设等方面的相关资料。

  (八)其他反映新中国成立后怀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进步、改革开放成果、人民群众生活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三、征集方式

  (一)自愿捐赠:鼓励各单位和群众向县档案馆捐赠档案资料。捐赠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捐赠者对捐赠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县档案馆将负责保护其合法权益。  

  (二)寄存代管:确有保存价值但不能直接捐赠的档案资料,可进行寄存代管,档案实际所有权不变。  

  (三)复制:如无法提供原件,县档案馆可通过拍照、复印、扫描、翻录等方法进行复制。   

  四、具体要求   

  提供的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可靠,经鉴定后,由怀宁县档案馆收藏。档案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征集具体事宜由怀宁县档案馆解释。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怀宁县档案馆(高河镇政和路128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自长18010710830 0556-4611261   

  联系电子邮箱:2322673403@qq.com

  邮编:246121   

  热诚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信函、电话、面谈等方式,与怀宁县档案馆接洽征集事宜。

  怀宁县档案馆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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