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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辆上张贴涉黄淫秽小广告 两男子被行政处罚

时间:2025-04-29 09:41:57   稿件来源: 怀宁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余红铃  

  本网讯 在车辆上张贴传播涉黄淫秽小广告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严重破坏社会风气,还会对公共秩序和公民个人权益造成侵害,我国法律明令禁止。近日,县公安局高河派出所通过多日蹲点守候,现场抓获一名正在张贴散播涉黄小广告的违法行为人陈某,后续进一步将其同伙张某予以控制。

  今年4月中旬以来,县公安局高河派出所多次接到群众反映,称有不少车辆在高河城区内停驶过程中被人为张贴涉黄小广告。发现该线索后,怀宁警方迅速组织警力展开蹲守排查。4月21日凌晨1时30分许,县公安局高河派出所民警在城区前进街道巡逻执勤时,发现一名男子正在一酒店停车场内来回穿梭,行迹诡异,民警随即下车查看并将男子控制。

  民警在该男子身上搜到一大串印有涉黄小广告的标签纸,现场对男子展开盘问,“你东西哪里搞的?”“东西是网上找的。”“这东西是么样来的?”“打印的。”“这个小广告你贴了几天了?”“第一天。”

  随后,民警将陈某带回公安机关接受进一步讯问。

  审讯得知,今年4月中旬以来,陈某伙同张某通过网上获取张贴招嫖广告信息,自己打印后在岳西、怀宁等地多次张贴,其一般都是在夜深人静无人之际,在城区停放的车辆后视镜位置大量张贴涉黄小广告,张贴一张获利0.5至0.6元。

  “通过进一步审讯,发现该两名违法行为人为非法获利,通过网络与上线联系,在高河城区中大面积散发传播涉黄小广告,案发时,现场查获涉黄小广告共计500余张。”县公安局高河派出所副所长鲁佳佳介绍。

  目前,违法行为人陈某和张某因非法张贴传播涉黄淫秽小广告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这种行为会导致不良信息的传播,影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同时也可能成为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温床,我们呼吁广大公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如发现此类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我们将依法进行打击处理。”鲁佳佳说。(全媒体记者 黄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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